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文理科第三批征求平行志愿 |
浙江省2008年4月新开考工业设计等六个专科专 |
自考巡回宣传咨询活动地点 |
江西省自考三所主考院校开设部分专本科新专业 |
重庆市调整自考水产养殖等两专业考试计划 |
四川自考08年7专业停考8专业调整 |
哈尔滨在校大学生热衷自考双学历 |
福建自考公共政治课07年10月调整 |
青岛07年自考将开物流管理专业 |
身份证号自动升位不须更改准考证 |

北京2008年上半年部分本科学位申请通知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08年上半年部分本科专业申请学士学位手续将于3月13日—14日办理。现将各专业办理学位手续的时间、地点及要求通知如下。请相关考生根据所属专业,及时按要求参加申报,过时不办的随下期办理 : 一、16个在北京教育考试院办理申请手续的专业 1.办理时间: 3月13日 护理学专业、英语专业、建筑工程专业、广告学专业、餐饮管理专业、机电一体化工程专业、初等教育专业、中国书法专业、林业生态环境工程与管理专业; 3月14日 金融专业、金融管理专业、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国际贸易专业、物流管理专业、秘书学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 办公时间: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2.办理地点: 北京教育考试院一层业务大厅(北四环志新桥向北200米,路西)。 3.提交材料: 携带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并按“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手续的说明”要求带齐材料。 4. 费用: 学位评审费100元。 二、北京大学所主考的各专业办理学士学位申请手续的安排 1.办理时间: 3月1日 法律专业(除昌平考生)、计算机及应用专业、心理学专业、日语专业; 3月2日 法律专业(昌平考生)、法律专业(独立本科段)、律师专业; 办公时间: 9:00——16:30 (中午不休息) 2.办理地点: 北京大学未名湖北岸红四楼(备斋)继续教育部 3.提交材料: 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本科毕业生审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单位或学校红章) 4.费用: 学位评审费100元。 三、其它主考学校所主考的专业办理学士学位申请手续的安排 1.北京邮电大学所主考的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通信工程、计算机网络、电子商务专业、邮电管理工程专业办理申请学士学位安排请查看北京邮电大学自考网址:http://zikao.buptol.com.cn/(电话:010-82056343) 2.公安管理专业办理学士学位手续的事宜请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联系电话:010-83903499) 3.中国人民大学主考的各专业学士学位申请手续安排在下半年办理,具体时间请于2008年9月查看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bjeea.cn)关于学士学位申请手续时间和地点的通知。 四、往期未申请且符合申办条件的毕业生可在相对应的时间地点同期办理。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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