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文理科第三批征求平行志愿 |
浙江省2008年4月新开考工业设计等六个专科专 |
自考巡回宣传咨询活动地点 |
江西省自考三所主考院校开设部分专本科新专业 |
重庆市调整自考水产养殖等两专业考试计划 |
四川自考08年7专业停考8专业调整 |
哈尔滨在校大学生热衷自考双学历 |
福建自考公共政治课07年10月调整 |
青岛07年自考将开物流管理专业 |
身份证号自动升位不须更改准考证 |

辽宁自考第二学历考试增设三个专业2008年起,我省开始增加“旅游管理”、“药学”和“国际经济法”等三个专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第二学历”专业考试计划。 考试对象仍面向普通高校的本科生(含三批本科),凡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含三批本科),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相关专业学习,拟取得本科第二学历,均可以执行本考试计划。 达到学位要求并通过学位考试者,按国家学位管理有关规定及学位授予权限,由主考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考生报名一律由省招考办批准的助学组织集体报名。其中,“国际经济法”专业和已经开考“第二学历”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物流管理”专业为行业委托开考专业,分别由省法制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及省交通协会批准同时由省招考办批准并备案的助学组织中的学员报名。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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