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自考网开通!欢迎大家一起来交流!QQ群:14234065 如果你觉得本站不错!请将我要自考网推荐给你的朋友! QQ:33015031 Mail:gsyst@163.com

福建学历文凭考试统考课程顶替办法

[来源: | 作者: | 时间:2008-2-1 19:54:23] 【

各主考学校、各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

  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工作已经结束,为进一步做好扫尾工作,现对未制定专业顶替办法的其余学历文凭试点专业的统考课程做如下规定,未取得学历文凭毕业证书的学生继续参加自学考试的可按本规定执行。

  一、全国统考课程:

  1、思想政治理论课

  已通过学历文凭考试“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三门课程中二门的,可顶替自学考试“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只通过其中一门的可顶替自学考试“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

  2、专业基础课

序号

学历文凭考试课程

自学考试课程

1

高等数学 高等数学(一)或高等数学(工)

2

大学语文 大学语文

3

会计学基础 基础会计学

4

计算机基础 计算机基础

5

基础英语 英语(一)

 已通过学历文凭考试上述5门统考课程的可顶替表中对应的自学考试课程。

  二、省统考课程:

  学历文凭考试中已通过的省统考课程凡与自学考试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的均可顶替。

  以上规定从2008年4月起执行。

打印


  相关文章
  最新新闻
  Copyright © 2006-2007 5yzk.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我要自考TM 版权所有
  Powered by 5yzk.com © 2006-2007   浙ICP备07032126号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 - 帮助